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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即時訊息

  • 土地法修正案 放寬公營事業可取得公有古蹟土地

    立法院於今(15)日三讀通過「土地法」第14條修正案,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主要為放寬公營事業機構及行政法人如有經營或使用需要,可以取得公有古蹟土地,以解決古蹟建物與其坐落土地產權不一等問題,並將有助於古蹟資產的保存與維護。

    內政部說明,依現行「土地法」第14條規定,古蹟坐落的公有土地不得移轉為私有,考量目前有部分古蹟的建築屬公營事業機構或行政法人所有,但其坐落的土地卻屬於公有,以致衍生產權不一及古蹟管理維護複雜化等問題。基於公營事業機構及行政法人肩負有推動政府政策的責任,且為利古蹟資產的保存與維護,所以這次修法放寬其可因經營或使用需要而取得公有古蹟土地。

    此外,為落實對於古蹟資產的保護,這次修法也配合增訂中央文化主管機關的審認機制,以確保古蹟土地移轉予公營事業機構及行政法人能有助於古蹟的保存與維護。

  • 營造業開放移工尚有名額 業者可提出申請

    國土管理署表示,為因應國內人口高齡化、勞動力不足等問題,在確保國人就業的前提下,內政部提出營造業採「一定規模及聘僱本國勞工一定比率」方案,經勞動部同意開放1.5萬名移工名額,自去(112)年8月公告受理申請至今,共有1,131件符合申請要件,已核配1萬3,919移工名額,後續本署也會與勞動部就營造業移工引進數量進行滾動式檢討,以協助民間改善勞動人力不足的問題。

    營造業開放移工尚有1,081名額  業者可隨時提出申請

    國土管理署指出,營造業移工目前尚有1,081名額可供申請,營造業者如有相關人力需求,只要符合承攬營繕工程業績及聘僱本國勞工人數符合門檻規定,即可備妥相關申請文件隨時向本署申請。

    國土管理署補充,已取得本署核配移工的營造業者,需向勞動部辦理移工招募及聘僱程序,截至5月13日止,勞動部實際核准營造業者聘雇移工為2,790名。本署後續會視國內營造業人力聘用情形,適時與勞動部進行檢討,另針對未完成聘用的移工餘額,將滾動釋出讓其他有缺工需求的業者可以提出申請,以增補產業勞動量能,協助解決營造產業勞動力不足的狀況。

    國土管理署會持續瞭解國內營造業的人力需求,強化人才培育等訓練,優化整體就業環境及職業安全,以有助於整體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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