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傳媒記者黃雋淮/臺南報導】
台南市精進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核發流程,行政效能持續提升,日前在內政部辦理「114年度建造執照與雜項執照相關管理業務推動情形考核」,榮獲「特優獎」。台南市長黃偉哲今(7)日於市政會議肯定工務局的努力成果,並勉勵持續以公開透明為原則,精進核發效率與作業品質。

▲台南市獲內政部辦理「114年度建造執照與雜項執照相關管理業務推動情形考核」特優獎,市長黃偉哲今(7)日於市政會議肯定工務局的成果。(新聞處 提供)
黃偉哲指出,113年台南市建造及雜項執照核發量達4,208件,較112年增加,且核發量居六都之首。他認為,這樣的數量反映台南整體開發動能與建設需求持續成長。他強調,面對案件量提升,市府將持續精進審查流程,包括評估導入AI等工具,提升審查效率與精準度。
工務局代理局長王建雄說明,建造執照主要用於建築物新建、增建或改建,雜項執照則適用於圍牆、水塔、擋土設施及招牌等附屬工程,兩者均須依法申請,以確保符合建蔽率及容積率等規範。
工務局並提到,為降低「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新制對營建產業的影響,市府針對112年1月1日至今(115)年12月31日期間領有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之工程,在原有延長2年基礎上,再額外增加建築期限2年,合計增加4年,降低產業壓力並維持工程推動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