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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子堅

橋頭地檢署偵辦高雄市美濃區成功段農地盜採土石案,檢察長張春暉九月十六日率領三位主 任檢察官到場會勘,目睹美麗土地被挖得滿目瘡痍,張春暉強調,檢警已經組成聯合查緝小組, 透過聯繫平台嚴查速辦。

一定會給社會一個交代

張春暉說,橋檢已於八月廿七日起陸續查扣十五部盜採機具,並傳喚盜採砂石相關涉案人, 其中曹姓、蘇姓二人羈押禁見,並對四名涉案人交保提出抗告。 張春暉強調,「美濃這麼漂亮的地方,被挖成這樣相當令人痛心」,偵辦國土案件是為了給下 一代美好的生活空間,不法集團破壞美好的大自然環境,檢警一定會嚴加掃蕩;政府不是沒有 在處理,而是必須經過長時間的監控才能揪出幕後黑手,目前全案仍在積極偵辦中,一定會給 社會一個交代。

辦案屢獲佳績表現傑出

張春暉,輔仁大學法律系畢業、輔仁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司法官訓練所第卅六期結業,歷 任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南投、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花蓮高分檢檢察官、高等檢察署檢察官、 法務部參事、澎湖地檢署檢察長、雲林地檢署檢察長,一一二年五月三日調任橋頭地檢署檢察 長。 張春暉具豐富的犯罪偵查經驗與敏銳的觀察洞悉能力,辦案屢獲佳績,表現傑出,很受肯定, 曾榮獲多項殊榮,如九十五年榮獲法務部模範公務人員、九十八年獲國際檢察官協會特別成就 獎、九十九年榮獲全國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一○一年獲選為美國國務院國際領袖訪問計畫訪 問學者。

追訴犯罪保障善良民眾

接任橋檢檢察長,張春暉表示,追訴犯罪,執行刑罰,保護弱勢,是檢察機關的天職,期勉 橋檢同仁秉持「身在公門好修行」之理念,以端正的節操及公正的態度,辦理偵查、公訴、執 行及司法保護業務。積極追訴犯罪,以保障善良無辜民眾。落實司法保護業務,關懷犯罪被害 人,啟發犯罪者更新向上,以促進社會祥和,落實「司法為民、以人為本」精神。 高雄市美濃區成功段農地遭不法集團大範圍盜採土石並回填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 案件,張春暉指示主任檢察官陳竹君及檢察官段可芳指揮高雄市警局刑警大隊、旗山分局等專 案小組人員,今年九月十四日執行搜索,並拘提被告王國正、石麗君、巫清文到庭偵訊。

朝向組織犯罪條例偵辦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王國正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等罪,犯嫌重大,有勾串共犯證人及滅證之虞, 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石麗君、巫清文分別經檢察官諭知交保新台幣一百萬元及八十萬元並 限制住居。張春暉強調,檢察官將本於勿枉勿縱原則,持續積極偵辦相關不法事證,朝組織犯 罪條例重罪方向偵辦。 張春暉指出,打擊集團性環保犯罪一直是法務部極為重視的工作,尤其近期本轄區發生多起 環保案件,橋檢極為重視,將由陳竹君主任檢察官及查緝黑金專組檢察官與高雄市政府、環境 部環境管理署、保七總隊、高雄市警局刑警大隊及轄下各分局組成聯合查緝小組,透過聯繫平 台嚴查速辦,徹底落實偵查作為,嚴密追查幕後金主與操縱者等犯罪組織,對有羈押必要者立 即逮捕聲押,對情節重大之集團犯罪,將從重罪偵辦具體求處重刑,並加強查扣犯罪所得與工 具,讓不法者無利可圖、無法再犯。

強力掃蕩偵辦杜絕不法

有關高雄市大樹區統嶺段六零三地號部分山區經民眾檢舉遭不明人士傾倒廢棄物案,張春暉 指示朱美綺檢察官於九月十一日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保七總隊、環境管理署及會 同高雄市政府環保局至上開農地履勘,發現現場遭非法棄置營建混合物土方面積約零點二公頃, 檢察官將針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犯嫌,指揮司法警察強力掃蕩偵辦以杜絕不法。 另外,高雄市大樹區和山太陽光電案場在國土山坡地違法開發及違反水土保持計畫致生危害 水土流失情事,張春暉非常重視,也指示主任檢察官陳竹君、檢察官嚴維德召開專案會議,並 立即主動分案深入追查,今年六月廿三日偕同水利局水保人員勘察現場,查明廠商是否有違反 水土保持計畫致生危害水土流失情形,並調閱相關資料持續偵辦並釐清案情。

設立機房從事跨國洗錢

陳竹君及嚴維德指揮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等專案小組人員,於今年七月廿二日前往某能源公 司、營造公司、工程顧問公司等處執行搜索及扣押相關證物,並傳喚相關被告、證人到庭;訊 問後,認林姓及吳姓二被告涉犯違反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擅自在公有山坡地從事開發行為罪嫌 及水土保持法未依核定計畫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致生水土流失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 見獲准,另負責水土保 持業者員工蘇姓被告交保十萬元,黃姓、林姓二被告均交保八萬元, 專案小組將本於勿枉勿縱原則,持續積極偵辦相關不法案件。國際洗錢集團在高雄市區設立機房,幫博弈等犯罪集團從事跨國洗錢情事,張春暉指示主任 檢察官蘇恒毅、鄭子薇、 檢察官周子淳、陳韻庭,立即主動分案深入追查,並調閱相關資料 釐清案情,指揮刑事警察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 隊、前鎮分局、航空警察局等專案小 組人員,先於今年五月間對相關洗錢機房執行搜索,拘提蕭姓、李姓等數名被告到庭,經檢察 官訊畢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洗錢金額多達二百億元

洗錢主嫌蔡政宜於八月卅一日準備潛逃出境,張春暉指示檢察官在桃園機場將其拘提到案, 並前往嘉義、高雄等處執行搜索及扣押相關證物,並傳拘相關被告、證人到庭;經檢察官周子 淳、陳韻庭、嚴維德、鍾葦怡、林世勛訊問後,認被告蔡政宜涉犯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 條例加重洗錢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查出本案初估洗錢金額達新台幣二百億元, 專案小組將持續積極偵辦相關不法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