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在地新聞 在地新聞

台中男偷汽車避震器插鐵軌!  民眾即時移開避免4分鐘後普悠瑪經過釀災難

2025-12-17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台中報導】台中市1名洪姓男子,今年5月4日5時16分騎腳踏車至台中市清水區1家修車廠,竊取置於修車廠外之汽車用避震器4支,上午7時9分許持往清水區海濱路平交道,將避震器軌插入軌道隨即離開,所幸路過民眾即時發現移開,避免7時13分行經平交道之第278次普悠瑪自強號發生出軌及傾覆的災難!

 

插在台中平交道的汽車避震幸好被民眾即時移開,否則 4分鐘後普悠瑪列車經過後果不堪設想!翻攝畫面

 

案經鐵路警察局台中分局查獲移送台中地檢署起訴,台中地院判決洪男犯竊盜罪處拘役肆拾日,可易科罰金,又犯妨害火車行駛安全罪,處有期徒刑貳年,監護壹年。


法院審男有思覺失調症,辯護人雖稱本案適用刑法第59條減刑,但洪男除本案犯行尚有諸多前科紀錄,其平時素行欠佳,無視火車上人員之生命安危,逕以排放汽車用避震器之方式,導致往來之火車有陷於出軌翻覆之危險,其所為對於他人之生命、財產造成極大之風險,稍一不慎即有可能釀成重大災害,處置得宜,始未實際造成列車出軌、翻覆之危害,其犯案情節實難認屬輕微,本院就被告所犯,已依刑法第19條第2項之規定減輕其刑,所得科處之處斷刑,與其所犯情節相衡,已無過苛而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之情形,故無援用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之必要。

 

您可能有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