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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淡江大學校友會在校生獎學金辦法
2025-06-12

高雄市淡江大學校友會在校生獎學金辦法

  • 本會為獎助母校優秀學生,設置「高雄市淡江大學校友會獎學金」,訂定本辦法。
  • 名額:3人/年,每位壹萬元。
  • 申請資格:1.設籍高雄市大學部在校生2.學業成績班排名前60% 3.操行成績70分(含)以上。
  • 家境清寒優先。
  • 申請時間:每年6月1日~6月30日。
  • 應繳文件:1.申請表 2.上學期成績單(需含班排名) 3.身分證影本或戶籍謄本 4.相關優異表現(或清寒證明)文件。
  • 申請人填具申請書併同應繳文件,繳交至該系辦公室轉送至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彙整後,寄交【高雄市淡江大學校友會】。
  • 申請資料由本會會務人員審理,報理、監事會議行使同意權。
  • 得獎名單於公布於「淡江大學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網站及「高雄市淡江大學校友會官網」(kstku.org.tw)。
  • 於該年新生座談會頒發(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得獎人),必須本人親自出席領獎(如無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未出席將喪失獲獎資格),並向新生分享求學經驗,及參與座談會志工服務。

 

Ps. 114年度因申請時間急迫,可直接洽高雄市校友會連絡人辦理,不必透過系辦、校友服務處辦理。

聯絡人:

總幹事周軒宇  0910-712196

hsuangyu19900514@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