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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屆第3次理監事會議會議紀錄

2025-08-27

8/23 第三次理監事會議會議記錄

1.發展本會同好群

決議: 表決過半數,同意設立,至於補助辦法,請會務人員與常務理監事討論,制定出辦法內容、再下次理監事會議表決。

2. 補助114年與115年代表本會參加學校舉辦的高爾夫球賽?

 決議: 不予補助。

3.本會網站是否接受友會掛活動報名網頁?

 決議: 暫不接受友會掛活動報名。

4. 獎學金設置辦法

  決議: 同意所制定辦法內容,修正備取一名,先不列名。

高雄市淡江大學校友會在校生獎學金辦法

  1. 本會為獎助母校優秀學生,設置「高雄市淡江大學校友會獎學金」,訂定本辦法。
  2. 獎學金來自本會公益基金帳戶。(主要來自城中城火災善款餘額)
  3. 名額:3人/年,每位壹萬元。
  4. 申請資格:1.設籍高雄市滿6個月的大學部在校生2.學業成績班排名前50% 3.操行成績70分(含)以上。
  5. 家境清寒優先。
  6. 申請時間:每年4月1日~4月30日。
  7. 應繳文件:1.申請書 2.上學期成績單(需含班排名) 3.身分證影本或戶籍謄本 4.相關優異表現(或清寒證明)文件。
  8. 申請人填具申請書併同相關應繳文件,交校友服務處彙整,轉高雄市淡江大學校友會。
  9. 申請資料由本會熱心理、監事若干人審核,「綜合考量」每位審核委員推薦5名學生,依被推薦數及排序取前3名正取,1名備取。(受推薦數為第1優先,受推薦數相同時再依排序)
  10. 得獎名單於公布於「淡江大學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網站及「高雄市淡江大學校友會官網」(kstku.org.tw)。
  11. 於該年新生座談會頒發(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得獎人),必須本人親自出席領獎(如無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未出席,喪失獲獎資格),並向新生分享求學經驗,及參與座談會志工服務。

高雄市淡江大學校友會在校生獎學金申請書

姓名

 

性別

 

生日

 

系級

      系          年級

戶籍所在地

 

地址

 

連絡電話

 

E-mail

 

自傳(500字左右)

5.製作紙本會員手冊

  決議: 不同意

6. 提名王宏欽學長為榮譽會員

  決議: 同意

7. 提名雷浩勇學長為本會總幹事

  決議: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