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移動神主牌」路中「鬼切」遭追撞 違規上路先吃500元罰單

2025-12-18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莫沛宇/桃園報導】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二段一帶,昨(17)日晚間20時許發生1起醫療電動代步車與微型電動二輪車的碰撞事故。48歲王姓男子操作電動代步車行經介壽路二段時,因不明原因突然向左大幅偏移切入路中,導致後方40歲陳姓男子閃避不及直接撞上。事故造成王男身體多處擦挫傷送醫,警方獲報到場處理,除釐清肇事責任外,也針對王男違規行駛道路之行為依法開罰。

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二段一帶,昨(17)日晚間20時許發生1起醫療電動代步車與微型電動二輪車的碰撞事故。
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二段一帶,昨(17)日晚間20時許發生1起醫療電動代步車與微型電動二輪車的碰撞事故。
 

警方調查,事發時王男操作醫療電動代步車,起初沿著路中雙黃線旁行駛,隨後車輛先向右偏移,卻又突然不明原因「鬼切」向左急轉往路中。後方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的陳男,因事發突然完全反應不及,2車發生猛烈碰撞。

48歲王姓男子操作電動代步車行經介壽路二段時,因不明原因突然向左大幅偏移切入路中,導致後方40歲陳姓男子閃避不及直接撞上。
48歲王姓男子操作電動代步車行經介壽路二段時,因不明原因突然向左大幅偏移切入路中,導致後方40歲陳姓男子閃避不及直接撞上。
 

撞擊造成操作代步車的王男身體受有擦挫傷,隨即由救護人員送往醫院治療。警方現場對陳姓男子進行檢測,酒測值為0,雙方經查均無飲酒情事。詳細肇事原因及相關責任歸屬,則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王男將代步車騎上馬路甚至切入路中的行為屬違規。
王男將代步車騎上馬路甚至切入路中的行為已屬違規。

 

由於醫療電動代步車在法律上視同「行人」,原則上應在人行道或靠邊行駛,王男將代步車騎上馬路甚至切入路中的行為已屬違規。八德警方呼籲,使用醫療電動代步車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針對王男違規行駛道路之行為,警方已依法處以新台幣500元罰鍰。警方提醒家中有長者的民眾,務必督促長輩安全操作代步車,以確保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移動神主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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